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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长兴县民政局招聘2人公告
2015-04-14 15:59: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一、招聘岗位

工作人员2名,其中计算机网络岗1名,财务会计岗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

2、长兴县生源或具有长兴县户籍(截止公告刊登之日已具有长兴县常住户口)。

3、两年以上工作经验。

4、30周岁以下(1985年4月及4月以后出生)。

5、计算机网络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财务会计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须持有会计证。

三、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4月21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3: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民政局2楼202室办公室(2)(县前中街356号)

3、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考试内容及时间: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体检、考察:面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县民政局网页上公示)。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录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察合格后正式录用,考察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参照有关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长兴县民政局办公室解释。

电话:0572-6023257 0572-6030310

监督电话:0572-6256077。

原标题:长兴县民政局2015年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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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民政局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doc

长兴县民政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