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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烟台市蓬莱区考选优秀毕业生公告
2023-03-03 15:14:2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为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力度,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烟台市蓬莱区拟从大学本科及以上优秀高校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中,分类考选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培养。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类别和数量

  (一)A类:15名。

  (二)B类:15名。

  (三)C类:20名。

  二、考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严格自律,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较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三)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4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7年2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考选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考选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报考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考选主管机关依据岗位用人需求研究并由考选主管机关认定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

  (六)A类限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双一流”院校可放宽至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B类限优秀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报考,C类限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均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在校学习期间入党,入党时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含);

  2.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截止到2023年2月28日,担任过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部长)、团委书记(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或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连续任职满一学年。

  3.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习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除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报考的,须在2023年2月28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转为正式党员或被开除党籍的人员,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单位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海归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可报考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