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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2022-06-23 10:18:1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根据《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试行)》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于1987年9月正式成立,为珠海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正处级建制,是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各省区市驻北京办事处与综合管理司直接管理的50个驻北京办事处之一,主要职能为政务联络、信息调研、招商引资、招才引智、政务接待,协助信访维稳工作等,办公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大街察慈小区1号。

  二、招聘岗位、待遇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

  综合事务类三级或四级合同制职员2名,具体根据聘用人员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其中,1名安排在秘书科工作,岗位编号01;1名安排在经济协作信息科工作,岗位编号02。工作地点为北京。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以及合同制职员驻外补助。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综合事务类三级岗位需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工作年限累计时间计算至2022年6月29日)。综合事务类四级岗位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和代码参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5.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在职的珠海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员;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5日,将“报名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zhuhaizjb@163.com,邮件主题和报名材料压缩包均以“职员招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例如:职员招聘+01岗位+张三。

  请注意《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3)一并提供可编辑的word版本。

  为方便统计报名信息,请考生填写《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信息登记表》(附件4),该表格无需扫描,仅需提供可编辑excel版本。

  报名咨询电话:010-64653082(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扫描并提交):

  ①《珠海市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须附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在“本人承诺”栏签名);

  ②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尚未毕业的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资格证书等;

  ③岗位要求具备的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其它证明材料;

  ④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已毕业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资格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岗位条件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