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6海南省安宁医院招聘54人公告
2016-09-17 16:07:0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海南 浏览次数:0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结合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要求,特此公告。

一、医院基本情况

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海南省第四人民医院)系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的精神卫生防治医院。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安宁医院(海南省精神卫生中心)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琼编办[2008]144号﹚,核定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数为44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48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392名。目前医院在编人员329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66 名,仍有专业技术岗位空编,因工作需要,计划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4名。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人员。

四、招聘条件、招聘的岗位和人数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现役军人;

(7)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和岗位条件(附件)

注:精神卫生临床医师中10名安排到琼海东红分院工作。

(三)其他条件

1、报考临床医师、康复医师、B超医师、心、脑电图医师、放射科医师的人员,未考取医师资格证(专科考取助理医师资格证)

者暂聘用但不予办理入编手续,新聘人员两年内未考取以上资格证的,给予解聘。

2、报考护士岗位的2016年应届毕业生、未获得护士执业资格证的往届毕业生均需在当年内提供毕业证书及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否则将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经省卫生计生委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确定招聘方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计生委、省安宁医院网站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 2016年9月18日至10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海南省安宁医院组织人事科(海口市南海大道东10号),电话0898-66988767(传真),邮箱:1324259176@qq.com。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海南省安宁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考生可在我院网站上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户口本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原聘用合同未满或未解除聘用合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

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数。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公布在省安宁医院网站,无异议的发放笔试《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