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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天津市东丽区招聘57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赴高校)
2015-11-27 15:35:0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补充人员空缺,推进我区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建设一支与东丽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医学高等院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7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2016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非农业户口。农业户口人员可以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取得非农业户口,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3、具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专业知识与技能;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讲标准的普通话;

6、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处分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以北京大学医学部、河北医科大学为考点依次组织进行。具体招聘的岗位、人数和条件见《天津市东丽区2016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招聘公告自2015年11月27日开始通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tj.lss.gov.cn)、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dlrsj.com)、相关医科大学校园网等媒体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验证

1、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及准考证下载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8日9:00至12月12日16:00。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调减或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5年12月13日8:30至11:3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5年12月14日9:00至15:00。

资格复审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河北医科大学

根据在北京大学医学部招聘的情况,在河北医科大学招聘时相应调减招聘计划。如果在北京大学医学部完成全部招聘计划,则取消在河北医科大学的招聘。河北医科大学具体招聘计划将于2015年12月14日刊登在相应校园网和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河北医科大学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填写《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考。报名地点、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可在报名前一天登陆相应校园网和东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www.tjdlrsj.com)查询。

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1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提交材料: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复印件(A4纸复印一式1份);考试报名登记表;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名字)。

 

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领取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需携带: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件原件。

本次招聘实行定向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此比例要求的,由区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当天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改报其他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