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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疆喀什地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2015-11-25 11:42:4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关于同意喀什地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的批复》(新人社函〔2015〕606号)及有关规定,为促进公平就业,优化队伍结构,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实际,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新疆户籍或生源、2015年应届及历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具体要求详见《2015年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2、在新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和“村村都有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

3、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机关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配偶;

4、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5、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

6、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书须为国家、省、市、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认可的学历。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2、参加自治区人才储备编制考试、特岗教师考试被正式聘用,尚未入编的工作人员;

3、列入赴援疆省市培养计划的高校毕业生;

4、参加2015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考试,已被确定为录取对象的人员;

5、2012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

6、不宜列入公开招聘范围的其他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满18周岁以上,不超过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上限,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年龄规定3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7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30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4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年龄规定25岁以下的计算方法为:1989年11月23日至1997年11月23日期间出生;

6、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岗位表。查阅及下载地址: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rsrc.gov.cn)。考生须认真阅读招考简章,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有关要求如实报名,凡不符合简章规定、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时间安排

(一)网络报名:2015年11月24日—12月4日中午14:00(北京时间,下同)

(二)网上银行缴费时间:2015年11月26日—12月5日下午18:00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0日—11日

(四)笔试:2015年12月12日

 

(五)资格审查:2015年12月19日—21日18:00

(六)递补资格审查:2015年12月22日—23日14:00

(七)面试:2015年12月26日开始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由地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会同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按以下步骤进行:

1、符合岗位条件自愿报名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喀什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报名入口”,注册并如实填写《喀什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同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文件大小20-50K)。考生只能注册一次并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牢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

2、考生提交的电子照片经审核通过后,从网站报名系统缴费端口缴纳报名、考试费用。报名费和考试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5〕25号文件执行,报名费15元/人,考试费40元/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