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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吉林省各级人民法院招聘1567人公告
2018-10-03 22:36:3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吉林 浏览次数:0

速录技能测试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按招聘公告和职位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凡是伪造有关证件、材料或主要报考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取消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资格,并在本职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速录技能测试占总成绩的20%,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文字录入能力,采取上机考试的方式,满分100分,速录技能测试在各中级法院所在地设置考点。

(四)面试

面试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文职人员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在各中级法院所在地设置考点,面试方式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谈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满分100分,面试现场公布成绩。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4:2:4的比例折算后计算产生,总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总成绩相同,分别以面试、速录技能测试、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六)体检及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和考生总成绩排序,在总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法院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照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

(七)调剂

对于报名人数不足或招聘人数未达到招聘计划的岗位,各中级法院可在本地区范围内进行调剂。调剂公开进行,在征求个人意见的基础上,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

(八)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九)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新聘用的文职人员依法与用人法院签订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担任文职人员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六、薪酬待遇

聘用制文职人员所需经费由吉林省财政统一保障,纳入各级法院年度财政预算。文职人员实行“三等九级”的职务序列管理,各项薪酬待遇5000元左右(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五险一金”及其他应缴费用,实发3000元左右),具体薪酬标准根据职务等级、工龄、工作业绩以及吉林省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用人单位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提供就餐、办公设备、差旅费等必要保障。

七、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为吉林法院网(http://jlfy.chinacourt.org/index.shtml)和吉林人才网(http://jlrc.com.cn),有关招聘工作的公告、时间安排、公示名单等信息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8556646,0431-88556636,受理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7:00。

八、其他事宜

(一)本次文职人员招聘的笔试、速录技能测试和面试,不指定复习资料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本次文职人员招聘考试不设置最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缴费后不能变更报考信息,不予退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公告如有变动事项,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

《2018年吉林省各级法院招聘文职人员职位及条件一览表》

《教育部专业指导目录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