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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四川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招聘21人公告(第二次)
2017-07-27 18:27: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其附件!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条件名额、及性质

(一)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原件或院校证明),专业不限,建筑类、农学类专业优先。

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6年8月7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7日),具有屏山县农村户籍,男性。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聘用单位工作规章制度。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名额和性质

1.本次公开招考名额共21名。

岗位1:15个名额,其中,中都镇、书楼镇各2个名额,大乘镇、锦屏镇、屏山镇、龙华镇、富荣镇、龙溪乡、新市镇、太平乡、夏溪乡、屏边乡、清平乡各1个名额。报考该岗位考生只能报考户籍所在地乡镇。

岗位2:6个名额,其中,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县机关工委、县信访局、县扶贫移民局各1个名额。

2.本次公开招考的人员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报名

(一)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一号楼三楼A0305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

咨询电话:0831-5700223

(二)报考者自愿报名,并须经户籍所在乡镇同意,请各乡镇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屏山县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见附件)的各项内容,明确报考岗位(岗位1、2)。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1份(请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面试人员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总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人选比例按1:3,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批准可放宽开考比例。

四、体检、考核、递补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岗位1,根据报考乡镇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农学类、建筑类专业依次优先确定,专业类别相同的按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岗位2,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建筑类、农学类专业依次优先确定,专业类别相同的按年龄由小到大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