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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8-11-01 07:48: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2018年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11月9日止。就业指南网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年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办发[2011]27号)和《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苏高新办[2014]23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苏州高新区(虎丘区)狮山街道、横塘街道综合执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简介表可在苏州高新区管委会(虎丘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nd.gov.cn)、苏州高新人才网(www.sndhr.com)查询。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1月16日至2000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应聘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2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

5、以研究生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在职人员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以本科学历(专业)报考的社会在职人员限苏州户籍;

6、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报考者(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不受户籍或生源地的限制,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岗位;

7、具备《2018年苏州高新区(虎丘区)事业单位补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目前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生和持各类成人教育毕业证书应聘的人员按社会在职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按社会在职人员资格条件报考;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生;(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人员;(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10、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1、招聘岗位其他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是指截止2018年11月15日前,在各类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累计工作经历。如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要求的,即起算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前,以此类推。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其工作经历时间自登记灵活就业并审批确认或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读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即2018年11月15日。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和现场报名。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zhaopin.sndhr.com:8012/wsbmStudent)。

3、报名和应聘材料上传时间:2018年11月12日9:00-11月14日15:00,逾期不予补报。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招聘资料,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具备报考资格、上传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初审结果。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资格审核政策咨询电话”栏内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