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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湖北宜昌市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15名公告
2018-07-13 23:22: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北 浏览次数:0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猇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6个事业单位,9个岗位,共招聘15人。详见《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宜昌市猇亭区2018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猇亭区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日期截止2018年7月18日17时整,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地点: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677807373@qq.com。

3、报名须知:考生报名时,需提供《2018年猇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不得变更。若因本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通过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上述材料拍照或扫描后一并发至指定邮箱,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将纸质版材料交给工作人员。(网上报名人员可在7月20日17:00前任意工作时间到猇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

3、资格审查。

(1)猇亭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猇亭区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提交给猇亭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三)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具体内容为: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等常识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

(3)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若面试出现缺考,导致同一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只有一人时,设置面试最低分数线(面试最低分数线为面试当天同一考场实际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平均成绩),低于面试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