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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山丹县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2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2017-09-21 23:39: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二、招聘岗位及主要职责

招聘岗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警察大队农村交警中队警务辅助人员20名(男性17名,女性3名)。

主要职责: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监督下,协助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特别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疏导交通,劝阻、纠正、查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开展隐患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山丹户籍;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职协警和复退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7年9月22日至1999年9月21日期间出生);在职协警和复退军人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2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疤痕、胎记,无残疾、无口吃、无纹身等;

6.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政法、公安类院校未就业毕业生、复退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在职协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治安处罚以上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人员;

6.因违反有关招考(聘)规定目前仍在禁考期的人员;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等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由县公安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由县公安局制定并通过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向社会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21日至23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公安局信访室(胜利街33号公安局大门西侧)

3.报名所需资料: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由本人持户口本、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正面彩色2寸证件照片4张(背面注明姓名),在公告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填写《山丹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协警需由县公安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者,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按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9月25日公布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名单并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科目与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

2.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若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和公布。

(五)体能测评

按照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如有放弃人员,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

体能测评共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若体能测评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时,缺额按1:3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的具体项目和标准如下:

1.男子组

项目

 
 

 

标准

标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4″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265厘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