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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人公告
2017-09-08 22:44: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是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直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省政法网管理站)。主要承担广东政法信息网的运行维护、技术保障及相关网络管理技术培训等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单位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省政法网管理站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3名,详见《广东政法信息网运行维护管理站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团队合作意识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4.符合广州市户口迁入有关规定;

5.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列入财政核拔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由省财政全额保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1日—9月27日

(二)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 .qgsydw.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将填好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须附照片)和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劳动合同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上传到报名平台。

(三)报考要求

1、应聘人员应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每位应聘人员只可报考1个岗位。报名截止后,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合格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应聘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进行处理。

3、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达到70%以上),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

4、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之前、资格复审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5、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联系电话:020-87677228,020-87677418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达道路5号二楼

邮政编码:510600

(五)资格初审

省委政法委根据招聘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应聘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及参加笔试的时间、地点将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在广东政法网(www.gdzf.org.cn)、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www .qgsydw.com)公布。若初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则该岗位招聘计划中止。初审通过人员自行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分别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工作规范(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作答形式,包括计算机专业知识和写作两部分。主要考察应聘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笔试严格执行公开招聘考试纪律,作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成绩和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