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17江西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招聘20人公告
2017-07-11 01:08: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抚州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20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17年应届生毕业生),具有招聘岗位专业。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职位条件

招聘职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1999年7月1日(含)以前出生。报考人员不得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上限计算方式为:25周岁及以下是指199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条件。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截至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届毕业生,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可计算为有1年工作经历,以此类推。但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兼职、实习和社会实践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报考者须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或对应的学位),且该学历(或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考者取得学历(或学位)的时间须在2017年7月1日之前,但对国家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毕业生,如能在2017年9月30日之前取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或学位)报考。

4.专业分类要求。专业分类按照省人社厅2016年新发布的专业分类目录(见附件2)执行。考生所学专业需符合该专业分类要求,才可报考。相近专业或者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符合《江西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也可报考。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抚州高新区政务网、抚州人事考试网等官网发布。

(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7年7月17日上午8:00至7月21日下午5:30。报名网站为抚州人事考试网,每人限报一个职位。网上报名步骤如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登录抚州市人事考试网查看公告,然后点击2017年抚州高新区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如实填写《抚州高新区管委会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本人近期(六个月以内)电子照片进行网上注册,并记下系统生成的报名序号(应聘人员报名序号及身份证号码将作为本人的登录标识),注册提交信息。网上报名只对应聘人员上传的照片进行审核,不对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关于职位代码:网上报名系统中要求考生填写报考职位的职位代码,考生须在抚州人事考试网报名专栏页面中下载带有职位代码的《职位表》中查询。

本次网上报名不设网上资格预审环节,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在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考生报考前要慎重选择,挑选符合自身条件和个人发展的职位。如对自己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有疑问,应先向抚州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咨询(电话附后)。有报考条款中所列不具备报考资格者,不得报考。对因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协助他人考试,扰乱报名秩序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记入诚信档案,并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30号令)相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