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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甘肃省直事业单位招聘55人公告(第五期)
2017-06-22 22:04:41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根据《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和工作需要,甘肃省省直党群部门所属9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5、应聘人员年龄: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任职资格的人员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毕业生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应聘人员,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招聘岗位条件”,于在2017年6月21日至6月27日每天8:30至18:00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rst.gansu.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应聘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中的相关信息须真实、有效,其中所学专业应与毕业证上标注的一致。

2、查询报名序号。应聘人员在输入个人报名信息并保存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唯一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查询审查结果和缴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并注意保密。

3、资格初审。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者提交的申请在1天内审查完毕。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成功提交报名申请1天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初审情况。报名截止期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报名应聘申请尚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17年6月29日18:00前每天8:30至18:00,按规定缴纳报名费150元。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准考证。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印制、发放,领取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其网站通知。

四、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发布公告,明确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考生应关注招聘单位网站,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职应聘人员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按规定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五、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考题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见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列表,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本单位网站公布。

六、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3:1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并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网站通知。

七、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先体检后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