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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
2017-06-07 18:43: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新疆 浏览次数:0

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办公室,联系人:李建、张晓琳,联系电话:0991—3838945、3693455。13899892093。

3.报名地址: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乌鲁木齐市高新区科学一街428号1号楼二楼会议室。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5.领取准考证、缴纳报名考试费。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到报名单位领取本人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证件照片2张。

6.每位应聘者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7.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8.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6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

9.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可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7年6月24日至2017年6月28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http://www.xjepb.gov.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占40%,面试占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组织人事处组织相关单位专家,使用国家通用语种(汉语)进行命题,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基础知识及相关岗位所需专业等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下同)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上公布。

2、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址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上进行公告。入围面试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题由自治区环保厅命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及相关专业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考官为7人,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指定有关专家组成。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