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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东方市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1号)
2024-05-08 15:57:36   地区:海南   浏览:0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事业单位人才结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深化基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人社发〔2018〕295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东方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依法依规,简化招聘程序。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方式为考试招聘和考核招聘,考试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不作量化测评。考核招聘采取量化测评和面试,不需进行笔试。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69个,其中:考试招聘名额66个,考核招聘名额3个。具体岗位详见《东方市2024年考试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东方市2024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应聘人员年龄限制详见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3.岗位所需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表;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同等学历水平资格材料;

  7.报考定向岗位的人员,须在东方市服务2年及以上,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2024年服务期满人员,服务时间以省级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如后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服务证,将取消录用资格。

  8.2024年应届毕业生,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截至2024年8月3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东方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7.曾为我市事业编制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人员;

  8.曾为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体检合格后放弃的人员;

  9.《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c77bP5EJAgLNr%2F51uKhR3OiO1QUGQSLmF5aNxiYCSV7s47a67Q,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咨询电话:0898-2559758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5:30-18:00);

  报名系统后台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2024年5月17日下午18:00。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

  (2)报名地点:

  第一报名点:海南大学海甸校区体育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