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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安徽亳州市谯城区直单位选调13人公告
2017-03-03 16:41:2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安徽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3名,其中,区人民法院公开选调8名工作人员,区委党校公开选调5名专职教员,具体资格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一)报考区人民法院

安徽省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区委党校

亳州市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国家干部身份。

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下同)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

报考区委党校职位,须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或2年以上机关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

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身体健康。

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尚在试用期内的;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按照制定选调计划、发布信息、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信息发布

本次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中国谯城网、谯城区人民法院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亳州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4日16:00,逾期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亳州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亳州市谯城区2017年区直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17年3月15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16日16: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区人社局核准,相应减少选调计划数。

(三)笔试

1.笔试科目

报考区人民法院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区委党校职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

每科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9:00—11:00 《法律基础知识》或《教育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于3月 23日至3月24日从亳州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具体考点、考场详见考生个人准考证。

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由选调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3:1。其中,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