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17广东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招聘3人公告(第一期)
2017-03-02 19:48:5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是区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担负着全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管理、老年人保健服务管理、居民健康档案管理等基本公共卫生管理以及职业协管、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承担结核病、性病、麻风病传染病防治管理。目前中心设有皮肤病、性病、结核病、职业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医学美容等特色医疗专科门诊。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见《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二)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四)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现场报名: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15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00时)。

邮寄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要求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以快递方式邮寄,邮寄资料均不退回,邮寄资料的送达时间以本单位的签收时间为准。

(二)报名或邮寄地址: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收件人:陈小姐、岑先生,联系电话:0757-22222406邮编:528308。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6张。应聘者可从网站下载填写《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和邮寄材料两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的,需携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本单位办理报名手续。未能现场报名的报考者也可将上述资料(复印件)邮寄至佛山市顺德区慢性病防治中心办公室。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事项

(一)笔试。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参加笔试。笔试根据招聘职位的要求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定。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上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技能操作和面试。具备高级职称的应聘者免笔试。

(二)实际操作测试。符合面试条件的对象,根据岗位需要进行实际技能实践或情景模拟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定。考核天数为5个工作日,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评。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定。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对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按笔试成绩30%,技能操作30%,面试成绩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得参加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