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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春季江苏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事业单位招聘133名公告
2017-03-02 19:50: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如皋市人社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南通市人社局)核准,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7年3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2年3月以后出生);

(三)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招聘岗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是指截止2017年3月底前的累计工作经历(按月计算);

(五)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14日。

(二)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报名采取邮箱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 《2017年春季如皋市卫计及民政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打包发送到邮箱: rgwjwzp@126.com,邮件主题为:2017应聘+岗位代码+姓名。由如皋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如皋市卫计委)和如皋市民政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情况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审查通过后,由如皋市卫计委和如皋市民政局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三)资格复审

2017年3月15日(8∶30~11∶30,14∶00~17∶00),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2017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证件照4张,到现场进行审核。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401室(如城镇大司马南路120号)。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资格复审。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snt.lss.gov.cn)、如皋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rghrss.gov.cn)、如皋市卫计委网站(http://www.rgws.gov.cn)如皋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rgmzj.gov.cn)公告,由如皋市卫计委、民政局负责告知有关人员,并允许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时间:2017年3月16日14:30-17:00;改报地点: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2017年3月17日在如皋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卫计委网站、如皋市民政局网站公示。

(五)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收取面试费100元。体检费按实收取。通过报名资格复审的考生于2017年3月18日(14∶00-17∶00)到如皋市公共卫生中心1301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