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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玉树州事业单位招聘256人公告
2016-04-20 13:06:0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规定,经玉树州人民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准,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校)岗位60个(其中:面向全省招聘岗位11个,面向全州招聘岗位49个),中小学校教师岗位196个(其中:面向全国招聘岗位29个、面向全省招聘岗位99个、面向全州招聘岗位68个)。具体招聘岗位见《2016年玉树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高海拔艰苦地区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考生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1980年4月19日后出生的)。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临聘教师年龄放宽至45周岁(即1970年4月19日后出生的)。

5、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校)岗位。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落户截至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和应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含特岗教师)和应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6、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面向全省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省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和应由本省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面向本州招聘的岗位,需具有本州户籍(落户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前)、本州生源、在本州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和应由本州安置但未安置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7、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小学段的考生,即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报考与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初、高中段的考生,所学专业与所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的专业一致或相近。临聘教师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可跨专业报考小学段的所有岗位。无教师资格证不得报考,但是2016年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8、截至2016年4月19日前,已被各级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录用和聘用的人员(含特岗教师)不得报考本次招聘考试中的其他事业单位。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和同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落款时间必须是2016年4月30日之前,在此之后开具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玉树州政府网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玉树市、称多县、囊谦县、杂多县、治多县、曲麻莱县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

调剂时间为:报考事业单位(非中小学校)已缴费但报考未形成1:3比例的考生可在4月28日(9:00-18: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放弃本次招聘考试处理,并按有关规定退还报名费。因手机关机而无法联系的考生,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