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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汉中市事业单位招聘1320人公告
2016-04-20 13:06: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陕西 浏览次数:0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等文件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4月25日至1998年4月24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上标明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5.具有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能查到的学历即为国民教育学历)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招聘岗位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按招聘岗位表要求为准(详见附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上述第5项所列条件,如与岗位资格条件不一致时,以岗位规定的具体条件为准。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1.为稳定人才队伍,对我市山区县及平川县边远乡镇部分岗位适当作了生源或户籍限制。生源是指应聘人员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前的常住户籍所在地,户籍须在2016年4月17日之前已正式落户。

2.特设职位限在汉中市范围内服务期满的以下四类人员报考: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特岗教师、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人员。服务期满截止时间2016年12月31日。

3.具有2年工作经历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毕业证之后的工作经历,以本人填报学历的毕业时间到2016年7月31日满2年即可。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2.2013年4月15日以来在中省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3.2016年7月31日以后毕业,在读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

4.现役军人。

5.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统一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hanzhong.gov.cn)发布相关信息。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应聘人员可在2016年4月25日08:00至28日18:00,点击“2016年汉中市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4月25日08:00后点击进入)。

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承诺。若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甚至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有关单位网上资格审查时间为2016年4月25日08:00至29日16:00。在此期间,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

4月25日08:00至28日18:00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考岗位,审查通过后的报考岗位不得更改。

4月28日18:00至29日16:00期间,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为指导应聘人员合理报名,将于4月26日、27日在汉中市人民政府网公布截止当日10:00各招聘岗位的报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