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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青海省直事业单位招聘1225人公告
2016-04-20 13:07: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青海 浏览次数:0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规定,全省省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25名(其中包括定向退役士兵招聘岗位150个,高校自主招聘岗位233个)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面向全国和面向全省,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应由本省安置的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事务岗位的少数民族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3日-5月5日到省人事考试中心(西宁市昆仑路西山一巷5号)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考核聘用”岗位和“考试聘用”岗位。除备注中标注为 “考核聘用”岗位外,其他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一)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和面试,只参加由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报考单位(或主管部门)。

(二)报考“考试聘用”岗位的考生参加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成绩的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成绩的50%),其中对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民族医药、养路工、机械驾驶员等不适宜参加“综合应用能力”测试的岗位,仍然测试相应的专业科目或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或综合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50%。“考试聘用”岗位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70%和30%,教师岗位为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三)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笔试、面试(或考核)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四)资格条件中有“藏汉双语”的岗位,统一笔试时要用汉语答题。面试时(或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测试,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聘用(或不能进入面试)。

四、面试

“考核聘用”岗位,教育、卫生专业岗位,以及交通等部门招聘人数较集中的岗位,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自行组织面试;其它岗位由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统一组织结构化面试。“考试聘用”岗位的具体面试事宜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对曾有参与打砸抢烧、聚众闹事、组织煽动以及制作散播非法文化制品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进行重点审查,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