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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第二季度广东禅城区政府和事业单位招考52人公告
2016-04-20 13:08: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因工作需要,禅城区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39名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职位(见附件1、附件2)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身体健康;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三)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雇用人员)的义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品行端正;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均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0年5月3日至1998年5月3日期间出生),年龄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招考报名的第一日(即2016年5月3日)。

(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和有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同版)到相关单位报名。

报考人员需填写《禅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或《禅城区招聘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3、附件4),如因个人填写失实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每名考生限报本季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区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中的一个职位,违者取消考试资格。

(一)注意事项:

1、证件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在2016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海外留学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需提供教育部或省教育厅学历认证证明)。

2、职位工作经历:指从事与本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报名时需提供单位出具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的起始时间及工作性质等内容的证明(在取得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前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职位工作经历)。职位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考录报名的第一日(2016年5月3日)。

3、户籍:报考人员具有职位要求的户籍。若报考人员的户籍在入读的普通高校,则其入读高校之前的户籍必须符合职位要求的户籍(报名时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4、专业:招考职位已根据用人的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年版)》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的有效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并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专业相符的职位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报名时间:2016年5月3日—5日共3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各单位报名地点:

禅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禅城区江湾一路31号416室,咨询电话:0757-82786753。

禅城区人民法院:禅城区汾江中路140号1004室,咨询电话:0757-83207937

禅城区委区政府办公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807室,咨询电话:0757-83282679。

禅城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禅城区同济东路区政府通济大院13楼1312室,咨询电话:0757-82341393。

禅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水务分党组): 佛山市禅城区金澜北路68号B座408室、309室,咨询电话:83990355 、83990350。

禅城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禅城区岭南大道北80号1号楼1010室,咨询电话:0757-8338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