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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三门峡选拔3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
2013-05-27 10:55:5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南 浏览次数:0

  (二)资格审查。市公选办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报名者可在报名后三天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可改报其他职位。6月13日至15日,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最终报名结果,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贯穿公选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个人情况应客观真实,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笔试。拟于6月16日进行。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笔试为一张试卷,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按综合管理类、财政金融类两个类别分别命题。每个职位笔试成绩前10名的考生进入经历业绩评价。

  (四)经历业绩评价。拟于6月下旬进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每个职位按照笔试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所占比例相加计算成绩,前5名人选进入领导特质测试和面试。

  (五)领导特质测试和面试。拟于7月中下旬进行。领导特质测试结果作为考察选拔领导干部的参考。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对报考人员按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每个职位按照笔试、经历业绩评价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相加计算考生综合成绩,前3名人选进入考察。

  (七)组织考察。考察拟于8月上旬开始。按照有关规定,重点考察干部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如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的取消资格,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决定任用。根据考察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各职位拟任人选。经研究某一职位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对拟任人选在新闻媒体进行任前公示,对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用手续,并向社会公布公选结果。公开选拔任职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其间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原则上按原职级安排工作。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在三门峡市工作至少3年,其间不得调离三门峡市,并与三门峡市委组织部签订《服务承诺书》。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98-2928308;0398-12380。

  三门峡市公选办地址:三门峡皇冠商务酒店二楼(三门峡市崤山路与六峰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南)

  邮编:472000。

  电话:0398-2828991

  传真:0398-2828992

  电子信箱:smxsgxb@126.com

  三门峡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4日

  

 

  三门峡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职位要求

  共青团三门峡市委书记

  中共党员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财政金融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财政、税务、金融、审计部门工作经历;

  3.现任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三门峡市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女性

  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济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经济管理部门工作经历;

  3.现任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三门峡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具有3年以上科技部门工作经历;

  3.现任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三门峡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

  少数民族

  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经济、信息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相关部门工作经历;

  3.现任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三门峡市司法局副局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

  1.法学类相关专业毕业;

  2.具有3年以上政法部门工作经历;

  3.现任或担任过乡镇(街道)党政正职。

  三门峡市财政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