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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水市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101名领导干部公告
2013-05-21 20:21:55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为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中共丽水市委决定开展第二次市和县(市、区)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

1.县处级领导职位10个;

2.乡科级领导职位91个。(见附表)

二、选拔范围和报考条件

县处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国选拔,乡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全市选拔。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1.县处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任职时间计算到2013年5月31日,下同),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其中,团市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机关正科级领导职务且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职务满4年(其中副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②现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相当于正科级领导职务满1年或副科级领导职务满4年;③现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下同),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71年6月1日后出生),团市委副书记职位在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2.乡科级领导职位

(1)报考者任职经历须符合以下资格之一:①现任机关正股职务,或副股职务满1年,或机关科员职务满2年;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放宽到现任科员职务;②现任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当于上述有关职务;③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硕士学位且工作满1年;④任职高于上述职务;⑤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委员满1年)、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委员满1年)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者学历和年龄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日后出生)。其中,团县委副书记职位在27周岁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

(3)报考者考核情况要求: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其中,2个正科级职位(共青团丽水市莲都区委书记、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报考条件见附表。

各目标职位报考条件有其它设定的,具体要求见附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其它不宜报考的。

三、选拔方法和程序

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按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方法和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市联合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公选办,下同)统一组织,市、县(市、区)公选办具体组织实施。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办法,以网络报名为主(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具体详见《丽水市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考须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和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相关栏目查询)。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5月18日—5月24日。

每一选拔职位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人数须多于10人(含)。报考人数不足1:10的职位,报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它职位。其中同一职位选拔2人及以上的,报考人数未达到相应比例,视情核减。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统一考试

县处级领导职位考试分笔试、能力测评和面试,乡科级领导职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试题委托全国或省级组织部门领导干部考试中心命制。

1.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