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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半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2023-03-02 11:1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四川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四川省水利厅官网(http://slt.sc.gov.cn,下同)“公示公告”专栏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单位地址为成都市崇州市羊马镇永和大道366号。负责高等学历理工人才培养和发展科学技术文化工作;负责开展以培养理工领域高等职业教育等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和推进文化发展创新等工作;负责本校促进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科建设、学校招生和教学科研计划等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完成省委教育工委、水利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3年6月30日前取得国民教育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报名时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单位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本次公招所有岗位专业条件要求均为具体专业,不是学科门类或专业大类,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须与岗位专业条件要求所载专业完全一致,“母专业”“子专业”以及相近专业请勿报考。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其他条件:

  岗位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包含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须为2023年3月14日前。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6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10:00至3月14日下午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