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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公告
2023-03-01 10:39: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长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9名(详见附件1《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岗位一览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1.博士研究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7年2月24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以身份证记载为准;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及材料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采取“诚信+容缺”的方式,承诺在要求时限内取得相关证书及材料的,可以容缺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报名符合条件的岗位。对虚假承诺、认证不符的,取消相应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时限要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相关证书及材料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时限可适当延长,最多不超过2个月。其他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条件。

  (五)具有良好的品行;

  (六)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附件2《2023年淄博职业学院高层次、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长期招聘应聘须知》,以下简称《应聘须知》。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试、考察、体检程序,每批次拟开考岗位公布后即暂时停止报名。每批次考试结束后,未招满的岗位将在淄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zbvc.edu.cn)公布并继续接受报名,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岗位报名有效期至2023年5月31日。

  2.报名与资格初审方式:本次报名工作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及资格初审具体要求详见《应聘须知》)。

  四、考试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面试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其中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可增设初试环节,并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或技能测试范围人员,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安排等要求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成绩相同,按预先规定条件或加试确定排名顺序。

  五、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照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首批考察体检按成绩排序1:1的比例等额进行。考察的同时须进行资格审查,即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在职人员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淄博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一经公示,将不再递补。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淄博职业学院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