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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公告
2023-02-28 11:44:2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西 浏览次数: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现将本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是广西一所司法类中等职业学校,是自治区司法厅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学校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主要承担着广西司法行政系统特别是监狱、戒毒人民警察的教育培训和中职学生学历教育任务。多年来学校始终坚持“政治建校、铁律治警”方针,秉承“厚德尚法,铸魂强警”校训,为社会培养大量政法人才,是八桂警官的摇篮,中职学生“警”字特色教育成效突出,2018年学校被教育部授予“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荣誉称号。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28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岗位信息表》(详见附件)。

  三、报名基本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团队协作精神。

  4.具备《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以及各项条件。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身体要求。

  6.招聘岗位中有年龄、年限等要求的,时间计算到报名首日;年龄计算方式: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7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7.符合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

  8.报考人员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的,面试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9.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由就读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并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10.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的。

  5.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非全日制在读博士待业人员可报考。)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9.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四、信息发布地址

  (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拟聘人员公示:广西人事考试网(www.gxpta.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官网(http://sf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官网(http://www.gxjgxx.com/)发布。

  (二)本次公开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开考比例调整、成绩公布、进入各招聘环节名单等具体事宜: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http://sft.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官网(http://www.gxjgxx.com/)发布。

  五、招聘流程

  (一)考生报名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广西人才市场人才评介中心考试报名系统(https://exam.gxrc.com/Login/Index#)(简称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多报则此次报名均视为无效。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3月1日08:00至2023年3月7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职位资格条件,认真阅读诚信报考承诺书。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同时要求考生邮寄纸质版材料。考生下载《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相关信息,按《考生个人报名材料目录》(附件3)要求提供的材料装订成册,通过顺丰快递或EMS快递方式投递到我校,并在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要求于2023年3月10日10:00前送达我校,超过规定时间将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后果考生自负。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宁区长堽路三里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警官学校政治部。收件人:万老师。联系电话:0771-563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