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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招聘公告
2020-11-16 13:01:04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济南信息工程学校成立于1985年,是首批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单位,首批山东省规范化中等职业学校,首批济南市文明校园,全国篮球特色学校,山东省第三批示范校建设立项单位。

  学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统领,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深耕内涵,彰显特色,服务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学历教育与社会培训并存、育人与育才同步、内涵与外延并重、普通中专与三二连读大专贯通”的办学定位,不断完善“一体两翼、双轨并行”的办学模式,构建“三能一促,岗位对接”的人才培养模式,以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为突破口,专业设置、课程改革和培养目标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需求,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通过进一步完善产教深度融合协同育人机制,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技能人才成长的新需求,使学生综合素养不断提高。充分发挥地方信息技术类专业龙头和集团化办学优势,以灵活的办学机制,夯实基础,做大规模,增强综合实力,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努力把学校建成“环境优雅、师资一流、特色鲜明、品牌响亮”的全省职业教育名校。

  为了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办学水平,根据我校控制总量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

  (三)大学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0年11月27日为截止日期。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2017年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同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A类为教师岗位,B类为校医、设备管理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12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信息工程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