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高校教师
2020年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
2020-08-28 11:40:4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简介:

  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江门市人民政府举办、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珠江三角洲地区唯一一所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坐落于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国第一侨乡江门市高新产业园区朝翠路1号,占地面积300亩,毗邻龙溪湖公园,空气清新,风景优美,交通便利。学校按7300人规模设计,初期办学规模3000人,纸质图书16余万册,科研仪器设备完善,信息化程度高。现有学前教育、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英语教育、舞蹈教育六个专业,建有各类实训室324个,配备直属幼儿园1所,校外见实习基地54个,可以满足各专业学生实践实训教学需求。

  学校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服务“一带一路”人才倡议,专业群优势突出,学、研特色鲜明,正朝着“将学校建设成为能提供示范作用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奋斗目标迈进!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第139号令)和《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精神,现就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业技术人员专场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0年广东江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不限”三类。应届毕业生指2020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仍在择业期内且本公告发布之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8、2019年本科、硕士毕业生及2015至2019年博士毕业生;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不限”即同时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种招聘对象。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报名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注:

  1.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

  2.专业、学历、学位要求: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的学历学位。招聘岗位按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了专业条件或方向,应聘者毕业证书所列专业或方向应与岗位要求一致。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经院校或教务处盖章的专业课程成绩单、设置专业依据等材料)。

  3.招聘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名。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报名的,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

  5.应聘者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亲属在本校担任领导职务且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6.以下人员不得报名应聘:受行政或事业单位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被国家职能部门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约、不守承诺行为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的;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