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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京邮电大学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一)
2020-08-25 08:54:2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南京邮电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辅导员队伍结构,南京邮电大学(学校网址:http://www.njupt.edu.cn/)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岗招聘、分类管理原则。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在核准的岗位总量内,按照专业技术岗与管理岗的具体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聘用、分类管理,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公正公开、择优录用,做到公开招聘信息,公开招聘过程,公开招聘结果。

  (三)坚持科学设置、规范操作。严格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学校科学设置招聘条件,认真研究招聘方式,力保考试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专业化和公信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一线学生管理工作。

  4.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5.年龄条件:不超过30周岁(即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1年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是指:校级部长及以上(限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科协)且有校团委证明;院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分团委秘书长、班长、团支书、学生党支书,须有院级党政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7.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学生干部任职的基准日期均为2020年6月30日。

  8.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ydwzk.jshrss.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2020年8月24日9∶00-2020年9月2日16∶00;

  2.资格初审:2020年8月24日9∶00-2020年9月3日16∶00;

  3.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报名24小时后(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5.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