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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技师学院招聘公告
2020-08-22 09:56:3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20个,计划招聘24名教师和工作人员,均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见《2020年湘潭技师学院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公开招聘公告通过湘潭人事考试网(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和湘潭技师学院网(www.xtjsxy.net)发布,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湘潭技师学院网发布。

  二、报考条件及不得报考情形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29日以后出生),岗位有特殊要求除外。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4.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上的专业。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要求根据《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认定。

  5.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

  6.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非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集中资格审查前取得;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在2020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公费定向师范生、2020年8月31日以后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省级以上文件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9日9:00-2020年9月7日17:00。

  (二)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湖南省人力资源考试报名系统(http://bm.hnrcsc.com/b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全面,信息填写确认后,不得修改。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三)网上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报考职位所需条件进行资格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