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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山西医科大学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公告
2020-08-17 17:01:2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中国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独立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学校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全国第一个法医学本科专业院校、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和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护理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

  为满足我校教学科研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现将2020年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0年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9年8月14日以后出生,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其他要求;

  6.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博士毕业生不得以原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安排

  招聘岗位为专技岗位,招聘计划数为40个,具体招聘岗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见《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岗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将以下材料整理打包,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zhaopin@sxmu.edu.cn,邮件主题名称为姓名+院校+专业。材料包括:

  1.《山西医科大学2020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扫描件;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个人自荐材料、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扫描件。

  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专业,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并提供毕业学校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和学习成绩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