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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台州学院非专任教师招聘公告
2020-03-07 19:33:0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以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台州学院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分椒江、临海两地三校区办学,总占地面积1670余亩、建筑面积约56万平方米。学校现有14个二级学院,50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

  二、招聘计划与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非专任教师9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服务和合作意识强;具备在高等院校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2.应聘岗位1至岗位6的硕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为1989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1至岗位6的博士研究生要求年龄为1984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岗位7者要求1975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3.辅导员岗位要求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过班级及以上主要学生干部。部分辅导员岗位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4.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

  5.获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时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具体岗位的学科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学科专业认定参照教育部2015年修订版本《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详见教育部网站http://www.cdgdc.edu.cn/xwyyjsjyxx/sy/glmd/264462.shtml。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学科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以我校非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为准。

  7、其他招聘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2.台州人才网(http://www.tzrc.com,“资讯中心”栏目)。

  3.台州学院网站(http://www.tzc.edu.cn,“师资队伍”栏目)。

  其中,台州学院网站作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指定平台。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应聘材料:《台州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身份证、获奖证书、学历学位(含国外、境外学位的教育部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应聘岗位1、2、3者另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附件4)及主要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附件5)。应聘岗位7者另需提供专业技术证书复印件及近3年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会计工作经历证明。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报名方式:应聘者上交纸质材料到浙江省椒江区市府大道1139号台州学院人事处236办公室,纸质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只接收顺丰快递)寄到人事处(不接受电子稿),同时将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3)发至邮箱tzxyzp@163.com。

  4.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报名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在台州学院网站公布(不再电话通知)。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名成功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有需要可通过公布的联系电话查询原因。

  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不足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岗位7如果报名人数不足,经学校非专任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开考。

  (三)考试

  1.考试由笔试及面试组成,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岗位7可直接采取考核形式。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