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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云南昆明市委党校(院)招聘4名公告
2018-05-19 11:14:51 来源: 所在地区:云南 浏览次数:0

⑤已就业的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⑥《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件2填写,A4纸打印);

⑦《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一份(自行下载附件3填写,A4纸打印);

⑧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柳老师 王老师 路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39685 63805919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内容:电子信息类考试内容为计算机类知识,哲学类和公共管理及服务类考试内容为社会科学专技类知识,戏剧与影视学类考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2、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3、考试时间:2018年6月30日(星期六)。

4、考试地点: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5、按笔试分数取前2名进入面试。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与进入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具体事宜,请在昆明市委组织部、中国昆明、昆明市委党校(院)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参加招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3、考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候考场。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委组织部、中国昆明、昆明市委党校(院)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委组织部、中国昆明、昆明市委党校(院)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岗位确定进入下一阶段人选。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七、考察、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二)考察及体检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党校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将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三)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委组织部、中国昆明、昆明市委党校(院)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得设置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悖和与岗位无关的条件要求;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也不得擅自放宽条件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