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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公开招聘公告
2025-07-21 16:12:30   地区:上海   浏览:0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主要承担:承担本市卫生健康统计、行业统计标准制定及测评、智慧医疗及“互联网+医疗健康”相关新技术研究推广等工作。因我单位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的要求,按照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现面向本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有责任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2.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学历专业等准入条件;

3.年龄35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二、岗位招聘职数及条件

(一)数智医疗开发(1名)

岗位描述:

负责数智医疗大模型的搭建、研发与应用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生物医学工程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Python及至少一种深度学习框架(PyTorch/TensorFlow),具备独立完成模型训练与优化的能力;

3.熟悉医疗卫生相关业务流程,具备跨学科沟通能力,能快速理解临床需求并转化为技术方案;

4.熟悉大模型技术栈,掌握医学数据特征(如DICOM标准、ICD疾病编码)者,有医疗领域预训练或迁移学习经验者优先。

(二)数据评价研究(1名)

岗位描述:

负责卫生数据的全流程处理,包括数据清洗、特征工程、统计分析和挖掘、可视化建模以及分析报告等工作。

岗位要求:

1.具有医学、统计、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熟练掌握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方法,精通Python、R、SPSS等软件,掌握SQl语言;

3.掌握数据挖掘算法,能独立完成多因素回归、聚类分析等复杂建模;

4.具备研究设计能力,独立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近三年有核心期刊论文发表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已参加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组织的上海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 且笔试成绩达到全市平均成绩(157分),尚未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已进入体检、政审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面试人员名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经资格审查后确定。

应聘人员请填妥附件中的《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并签字(word电子表格+签字扫描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

(1) 2025年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单;

(2) 身份证扫描件(外省市社会人员请务必附上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认证材料扫描件(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国内院校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 专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扫描件;

(5) 科研学术成果、荣誉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以上登记表和审查材料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tjzxzhb@163.com(邮件标题请务必注明:应聘岗位+姓名+应届或非应届),报名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

2.注意事项:

(1)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并附上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

(2) 应届毕业生认定参照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一公开招聘招考要求。其他均按社会人员进行报考。

(3)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条件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于报名截止日之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 其他对象认定和条件认定参照公务员招考要求。

(5) 已被其他事业单位录用(已进入体检、政审等拟录用环节)的人员请勿再次报名。

3.特别告知: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招聘公告》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招聘登记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及所有材料负责,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或因提供材料不齐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报名期间,中心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将通过邮件或短信通知参加考试,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组织拟录用人员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录用体检。

(五)考察

由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公示无异议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综合办人事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北京西路1477号14楼

邮编:200040

邮箱:tjzxzhb@163.com

联系电话:021-22121885

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

2025年07月18日

下载附件

附件1:上海市卫生健康统计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登记表.docx


文章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0718/t0035_14342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