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规定,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为温州市人民政府所属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于2013年由温州市人民政府联合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和浙江省公安厅共同发起成立,是浙江省应急管理厅与温州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院校。学校始终秉持“崇德尚能 知行合一”的校训精神,坚持“错位发展、特色取胜”的办学理念,以赶超跨越发展之姿推进学校内涵建设,是浙江省第二期“双高”建设单位,入选教育部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工信部第一批产教融合专业合作建设试点单位、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教育部智能制造领域中外人文交流人才培养基地、应急部首批“应急安全智慧学习工场”暨应急管理学院建设试点高职院校等。学校位于温州市瓯海区,背靠华亭山脉,毗邻温州高铁站,规划占地约10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超1亿元,馆藏图书110万册。现有教职工近600人,高级职称占24%,硕士在专任教师中占比位居全省高职院校前列,拥有一批省“151”、浙江工匠、省技术能手等高素质人才,拥有一批省级中高职一体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省级职业教育教师创新团队。形成数智安防、防灾减灾与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新能源装备、数字商贸、创意设计六大专业群,开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物联网应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建筑消防技术、防灾减灾救灾技术、应急救援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等专业33个,在校生超万人,拥有省“十三五”特色专业3个、国家在线精品课程3门。专业竞争力位列金平果2024-2025全国安全类高职院校前5。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18个岗位27人。
岗位名称、引进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
户籍要求:引进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毕业证书时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12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硕博以上)、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一般由学校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 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 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一般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对人才层次的要求,详见《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4版)》(以温州市最新人才文件为准)。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 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安家费及科研启动经费等实行“一事一议”。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后,学校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
经考核后,学校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应聘人员不能达到其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引进。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在引进组织实施工作周期内应聘尚空缺的岗位。
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专业方向+应聘岗位”)。对引进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附件1中的“岗位相关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邮箱”进行联系。
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供报名表(见附件2),内容应填写完整,同时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资料。
(三)资格审核
学校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核人数可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核
高层次紧缺人才一般采用面谈加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质、宗教信仰、心理素质、学术诚信等,以及应聘人员的教育背景、教学科研能力、学术影响力、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团队合作精神等。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学校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相关环节的工作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学校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主管部门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 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认证书)的,或未按与学校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引进公告有关信息将在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和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
(二)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 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0577-85108123。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本次引进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577-85108020。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具体问题,可向学校用人部门直接咨询,具体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点击查看>>>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6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wzhrss.gov.cn/art/2025/6/20/art_1330496_58925719.html
- 2025浙江杭州市南排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招聘1人公告
- 2025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27人公告
- 2025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招聘20人公告
- 2025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外招聘1人公告
- 2025浙江师范大学招聘人员40人公告(第二批)
- 2025浙江师范大学面向全球诚聘二级学院院长4人公告
- 2025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招录司法雇员5人公告
- 2025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浙江省眼科医院)招聘3人公告
- 2025浙江师范大学招聘40人公告(2025年第二批)
- 2025浙江省体育局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1人公告
- 2025宁波国际仲裁院(宁波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编外招聘2人公告
- 2025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办事处编外招聘3人公告
- 2025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人公告(2025年第三批)
- 2025台州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