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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福建省宁德市周宁县人民法院招聘1人公告
2025-05-14 15:07:47   地区:福建   浏览: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速录员1名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二)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性别不限;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类专业或者有财务相关从业经历的人员优先;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语言表达和分析判断能力,能熟练操作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纹身,无不良嗜好;会听说本地方言者、周宁县常住居民优先录用。

三、岗位职责

(一)协助财务工作,开具各类票据,做好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窗口的诉讼引导及案件款、诉讼费的预收、结算等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本院安排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法被辞退、开除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未结案件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形的;

(五)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五、招聘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后择优聘用。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办理五险一金)。聘用人员试用期两个月,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不合格不予录用。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

(二)报名材料:《报名表》一式一份(扫描文末二维码获取),近期正面红底免冠一寸照片1张,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及户主页)、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学位证的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和学位网络验证报告,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提供报名材料的复印件及提供相应材料原件核查,工作日接受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3189119501@qq.com(报名材料的核查待通知面试时携带)。

(四)报名地址:周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周宁县狮城镇龙潭街55号)。

(五)报名咨询电话:0593-5620701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4MTcyNzUyNg==&mid=2247549661&idx=1&sn=fc2772c6999facede88484f2ffe91b6d&scene=6&poc_token=HGgLJGijQtBVIQ-oqYbMB5TEIF5r7E9syztnqQ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