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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35人)
2024-10-15 10:04:38   地区:四川   浏览:0

5.岗位调整。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及数量公告,于2024年11月5日前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pta.e21cn.com/)发布。

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可改报符合条件且可以开考的其他招聘岗位。改报岗位的,请报考者本人于2024年11月6日至11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所报考岗位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5),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书》、与招聘条件有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可以改报岗位。岗位被取消而未申请改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未申请改报岗位的报名人员和审核确认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所缴费用,广元市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1月13日前按原渠道返还。

6.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照片质量合格且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者,在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24:00自行登录广元人事考试网,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2份和《准考证》,供资格复审和考试时使用。报考者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过期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报考者须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逾期未打印《报考信息表》和《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而影响考试和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提示:报考者在网络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报考信息表》《准考证》时,如出现网络不畅,请避开网络高峰期或拨打网络技术咨询电话。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一)成绩计算原则

1.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2.其他岗位考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笔试

1.考试范围。《卫生公共基础》笔试考试大纲按照《四川省省属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公共科目笔试大纲(试行)》执行;《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按照修订后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执行。考生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人才测评服务”和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人事信息)”专栏查阅或下载。

2.笔试科目。笔试由市级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分别为《综合知识》《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卷面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4日(星期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或带照片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笔试。缺考笔试或者笔试科目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政策性加分。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最高不超过6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在四川省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2年及以上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及“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含医疗卫生岗、应急岗、社工岗)”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川人社发〔2021〕19号、川青联发〔2021〕28号、川卫发〔2022〕7号、川卫人教函〔2022〕84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服务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