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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国家图书馆招聘2人公告
2024-10-14 15:22:58   地区:北京   浏览:0

3.请务必按照要求准备上述材料,并直接以附件形式发送,无需压缩。

(二)资格审查。按照基本条件、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我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开考。

(三)考试。考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发展潜力和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总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有资格进入考察和体检程序。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均未达到60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考察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相关岗位招聘。

(五)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信息将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待遇。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国家图书馆事业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必要时将对招聘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任一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五)本公告由国家图书馆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8545529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33号

邮编:100081

附件1.国家图书馆2024年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2.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文章来源:http://job.mohrss.gov.cn/sydwgg/159989.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