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如有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公示。拟引进对象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引进。考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引进资格的,可根据需要组织递补。
6.报到签约。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公示结束后即办理报到、入职签约等手续;未取得的,待取得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五、政策待遇
1.引进人才首次聘期3年。由聘用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事业编制,参照学校同类人员标准为引进人才发放基本工资福利、缴纳“五险一金”。安家费、科研经费等按学校引进同类人才的标准执行,具体发放时间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在企业服务期内,由聘用高校、引进人才、接收企业三方共同签订协议,明确引进人才在接收企业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岗位职责、工作目标、绩效考评、科研成果归属、在企业取酬或收益分配办法、职称评审、各方权利义务等事项。
3.首次聘期内,引进人才有意愿全职进入接收企业工作的,经接收企业、聘用高校同意后,经批准后可提前与聘用高校终止聘用合同,与接收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聘用期满后,实行“双向选择”。鼓励企业将引进人才放到重要岗位上使用,提供广阔干事创业舞台,吸引引进人才进入企业全职工作。引进人才选择回到高校工作的,可由所在高校妥善安排工作,表现优秀的重点培养、优先使用。
4.聘用人才入职后可按规定享受襄阳市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
六、其他事项
1.引进名单公示后,引进对象应按规定时间办理调档手续、及时报到。之前已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引进对象本人按有关规定及时自行处理。
2.引才公告由襄阳市“校企双聘”引才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10-3803808,引进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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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校企双聘”引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www.xydjw.gov.cn/djzx/gsgg/202410/t20241013_36873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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