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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湖北恩施州县市事业单位第二次专项招聘116人公告
2024-10-12 20:59:10   地区:湖北   浏览:0

6.关于开考比例(入围笔试比例或面试比例)。每个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具体比例要求详见《岗位表》。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报恩施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7.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条件的此类人员在报名时备注住培情况并同步上传住培合格的相关材料,经县市卫健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后,可视为研究生,享受相应报考、测试政策。未在报名时限内备注并上传的,视作放弃享受“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测试由各县市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分别组织。

(二)测试方式

1.有关岗位

(1)岗位代码为E2024004、E2024048、E2024049、E2024050的岗位先面试,后笔试;

(2)岗位代码为E2024003、E2024029、E2024030、E2024056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3)岗位代码为E2024087、E2024088、E2024089的岗位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超过1:1时,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2.其余岗位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是否达到1:10确定是否增加笔试,即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数达不到1:10(不含10)的,直接进入面试(包含结构化面试、说课试讲、技能展示、实际操作、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达到1:10(含10)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2)其余报考人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测试。

(3)具体测试方式依据招聘岗位报考实际情况确定,确定后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三)有关要求

1.测试(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岗位表》中该岗位面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采取“面试+笔试”方式测试的,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表》中该岗位笔试入围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对象。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同一岗位既有笔试对象,又有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象的,面试成绩为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只是确定面试对象依据,不计入总成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无免笔试对象的,测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3.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均设置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采取“笔试+面试”方式测试的,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面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采取“面试+笔试”方式测试的,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在笔试考前划定,具体合格线另行公告通知。对于实际参加测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应专门设置测试成绩最低合格线。

4.测试(包括笔试、面试)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按规定程序报恩施州人社局同意,可保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可同步组织实施。通过考核方式招聘的,考核合格、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进行测试的,依据考生测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考察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可结合专业特点依规组织加试,加试设置最低合格线,达到加试最低合格线的,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一)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