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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江苏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49人公告
2024-10-10 10:44:34   地区:江苏   浏览:0

为促进我省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补充和优化乡村卫生人才队伍,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国卫基层发〔2023〕9号)、《关于继续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编办发〔2024〕50号)、《关于做好2024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和编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苏卫基层〔2024〕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4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人〔2024〕1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基层单位招聘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招聘岗位限定为本省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地点为乡镇卫生院下设或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公办村卫生室(不含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10日至2006年10月17日之间出生)。

5、招聘专业为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学历要求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须同时具有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上的毕业专业与招聘专业相一致。具体详见岗位表。

6、招聘条件中的“2024届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12月31日。

2022届和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并于2024年培训合格的,可应聘面向2024届毕业生岗位。

7、2024年毕业的未纳入编制管理的农村订单定向培养的医学生原则上参与本县(市、区)本次招聘。

8、本次公开招聘对应聘人员的户籍不作要求。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安排

(一)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关注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江苏省卫生人才网”(微信号:jsswsrcw),按照要求注册账号并按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人员)、身份证的扫描件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等内容,如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请一并上传。

报名通道开通后,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浏览、选择应聘岗位并按照招聘岗位表的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进行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岗位。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7日12:00;

(2)资格初审: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8日12:00;

(3)陈述申辩:2024年10月10日至10月18日,工作日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8日18:00。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的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的“政策咨询电话和联系人”栏目获取。本次招聘不需缴纳报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