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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清远市佛冈县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公告
2024-10-09 12:54:53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的部分岗位设置岗位组,报名人员按岗位组报考,聘用时按照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在所报考岗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岗位(不得挑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八、其他事项

(一)岗位条件有要求清远市户籍的,报考者本人或父母、配偶其中一方户口在清远市。

(二)招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或用人单位证明等)。工作经历界定如下: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工作经历时间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三)本次招聘岗位限服务年限的,聘用人员应承诺在用人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资格审核通知、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佛冈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oga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表所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有关通知而耽误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八)本次招聘工作由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冈县卫生健康局、佛冈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63-4292111

佛冈县卫生健康局 0763-4281657

佛冈县教育局0763-4281171

附件1:2024年清远市佛冈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9277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