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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中高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2024-10-03 22:53:23   地区:山东   浏览:0

  ③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于2024年12月31日前能够正常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

  ④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聘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项证明材料;

  ⑥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或聘用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⑦招聘岗位有职业资格、技能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⑧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有用人权限的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以及相应的社保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

  ⑨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5),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以先行报考,无需上传此项材料,待考察体检开始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格式不可调整,如未能按时提供,视为放弃资格;

  ⑩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电子版;

  ⑪招聘岗位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学院依据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审查

  对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向学院提交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2份),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sdlvtc.cn/)发布。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高技能人才、高级职称岗位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专业知识和技能。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40分,面谈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试讲成绩、面谈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面试总成绩排序,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范围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根据学院实际,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方式,并依次等额组织体检、考察。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