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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温州永嘉县卫生健康系统引进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公告(73名)
2024-09-25 11:43:28   地区:浙江   浏览:0

  专业审查要求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引进单位和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审查认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

  (三)面试

  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不予入围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计划核减(取消)

  岗位代码为H041-H045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不足1:2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其他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对象:1.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高者优先;2.与报考岗位相符的学历高者优先;若以上均相同,则另行加试。

  入围体检人员须签订就业意向书,未签人员或因其他原因放弃入围体检资格的,可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无递补人员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体检和考察

  入围体检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中国永嘉公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在聘用期内,聘用对象不得申请离职,如若必须离职,须经研究同意后,并按《聘用合同书》约定事宜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永嘉县卫生健康局将视情追回已下拨的安家补助及其他享受的人才待遇。

  四、引进人才待遇

  (一)人才奖励

  新引进全职符合《永嘉县卫生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细则》的人才,按人才类别给予10万元-110万元不等的个人专项奖励。各引进单位另有人才专项补贴奖励,对特别优秀的急需引进人才可申请“一事一议”办法,给予协议工资或年薪制,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住房保障

  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符合《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22〕69号)条件的,可申请配租配售型人才住房。

  各引进单位给予的优惠政策,新引进人员在院工作期间,需要租房的,根据人才不同层次每月享受租房补贴1000-1500元,发放5年;或一次性补助安家费2-6万元;或享受永嘉县域内首次购房补贴3-9万元。由各引进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三)其他政策

  1.新引进人才可在我县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新引进人才配偶需要在我县安排就业的,可根据原就业情况和个人条件统筹解决;新引进人才其子女就读学前段幼儿园的,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人才意向学校就读;其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的,参照当年度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执行;

  2.引进人才需开展课题项目研究的,医院可根据需要给予同等额度的资金匹配。到院后取得的科研业绩,另行按医院科研奖励政策给予奖励。

  以上待遇如遇县里政策调整,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4年9月24日起至10月9日止。考生对用人单位的专业设置有异议的,应在9月29日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用人单位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须在9月30日前向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增补意见。

  (二)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中医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永嘉县人民医院<妇女儿童分院>)招聘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