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成都东部新区专业人才引进公告
2024-09-24 16:19:51   地区:四川   浏览:0

  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笔试科目为《对策研究》,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暂定于2024年12月上旬公布,应试者可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进行查询。

  (三)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3: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可放宽至2:1。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和复审需要资料等,拟于2024年12月上旬在成都东部新区官网公布(http://dbxq.chengdu.gov.cn/)。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出现的缺额,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交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相关资料。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12月14日,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质、应急应变等能力。满分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面试当天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小数点按四舍五入计算。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引进岗位名额和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考察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到参试人员现工作单位,采取实地走访、查阅档案、考察谈话等方式对参试人员的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现实表现进行全方位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讨论决定

  结合考试、考察等情况,报请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引进人选。

  (八)公示和任职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调动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1.此次引进人才拟全部聘用为事业人员,涉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须放弃原有身份。

  2.根据引进人才职务职级和工作年限,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事业岗位职员等级。同时,引进人才纳入员额制管理(见附件),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员额岗位层级。

  3.引进人才纳入员额的,按照岗位层级确定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福利待遇水平参照成都东部新区机关事业人员津贴补贴标准,实现员额制人员同岗同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