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医疗卫生
2024年成都市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
2024-09-24 16:20:22   地区:四川   浏览:0

  (二)面试及原件核对校验

  进入面试原件核对校验的人员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公告岗位条件表中各单位面试比例,在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ay.gov.cn/)公布。

  原件校验时间:见笔试总成绩公示。

  原件校验地点: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邑县邑新大道192号)。

  资格审查原件校验须本人持下列材料参加,并签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1.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的《应聘资格审查表》(报名系统打印,请用A4纸竖式打印为1页);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原件校验合格者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不能进入面试,由此产生的空额在达到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如笔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同一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应调减招聘人数。本次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的时间、地点、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公布。

  七、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在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

  体检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大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大邑县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应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和招聘单位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

  考察合格者由大邑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大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da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总成绩排序;若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按《医学能力素质》成绩排序),递补只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