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4年合肥市庐江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2名)
2024-09-19 16:49:49   地区:安徽   浏览:0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至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确定聘用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聘用(劳动)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在我县服务期为5年。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笔试考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查询、查阅。

  考试费用:笔试费45元/科,面试费80元/人。

  政策咨询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28645(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原始标题:合肥市庐江县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