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如体检、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有效递补一次。(若出现递补人员最终成绩并列的,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递补人员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择优确定,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十、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人员统一在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招录信息栏公示7天。
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聘用手续并开具介绍信到招聘单位报到。
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办理入编手续,与所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中明确服务期条款)。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不合格的予以解聘。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人员如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聘用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3年。
十二、有关事宜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工作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笔试考务、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巢湖市人民政府官网招录信息栏查阅。
咨询电话:0551-82185802(巢湖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2180023(巢湖市纪委监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本《公告》由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2024年度合肥市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18日
原始标题:2024年度合肥市巢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apta.gov.cn/Officer/FAnnouncementDetail/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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